
體育資訊03月18日訊 斯科茨代爾市警察局消息,TMZ體育獲悉,菲尼克斯太陽隊球員狄龍·布魯克斯在本月初醉駕被捕前不久,曾因危險駕駛和超速行駛被開具罰單。
根據一份事故報告顯示,1月12日午夜剛過,也就是太陽隊擊敗華盛頓奇才隊數小時后,一名警員發(fā)現布魯克斯在限速45英里/小時(約72公里/小時)的路段,以85英里/小時(約136公里/小時)的速度行駛。警員在報告中寫道,他 “十分擔憂此舉會引發(fā)重大撞車事故,或導致車輛撞到行人,產生極高的安全風險”。
報告中還提到:“事發(fā)區(qū)域內有多家商鋪仍在營業(yè),如此高速行駛一旦發(fā)生碰撞,可能造成多人死亡或重傷。”
執(zhí)法記錄儀畫面顯示,警員將布魯克斯的車輛攔停后上前交涉,當布魯克斯詢問是否因超速被攔時,警員予以確認。
幾分鐘后,這名警員回到自己的警車中,隨后再次上前告知布魯克斯,他因魯莽駕駛被開具罰單,并表示:“超速35英里及以上即判定為危險駕駛,超速21英里及以上則為嚴重超速。”
所幸的是,當時與一名女伴同行的布魯克斯,其車輛并未被拖走,警方僅對其開具了罰單,便允許他繼續(xù)離開。
目前,布魯克斯因該事件的出庭日期定于下月,相關記錄顯示,他面臨危險駕駛和超速20英里以上兩項指控。